为推动公证工作开展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的法律服务,树立公证机关和公证人员的良好形象,营口市公证处社会公开承诺:
1 办证实行四公开。即:办证程序公开、收费标准公开、公证员守则公开、公证业务公开。
2 文明服务、礼貌待人,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。
3 出证准确及时,符合办证程序的涉外公证,国内贷款公证,当事人需急办的当日出证,特殊急办 的节假日照常出证,不收加急费。
4 无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
5 公证员可以为书写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当事人代书声明、委托、协议或其他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
6 对亲自到公证处办证有困难的老、弱、病、残者,公证员登门为当事人办理公证。
7 因公证员疏忽造成公证文书有误,公证员要承担一切责任。
8 对残疾人或生命确有困难的当事人,可适当减免公证收费。(具体减免办法加定)
9 协助当事人办理公证认证、查证有关事宜。
10 及时为符合查档规定的人员查档。
以上承诺,欢迎监督,监督电话:29908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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